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辖市区质监局
镇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09-07-16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镇江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为江苏省镇江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机构,是负责镇江市京口区、润州区、经济开发区(新区)质量、标准化、计量工作和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构。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国际接轨。

  (二)综合管理和指导辖区内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以及各级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意见;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实施国家和省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组织制定提高辖区内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进行监督。

  (三)综合管理辖区内质量监督工作。拟定上报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协助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组织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五)统一管理辖区内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和监督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标准备案。

  (六)统一管理辖区内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辖区内的计量器具;协助实施监督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实施对商品量的监督;指导企业计量工作。

  (七)综合管理辖区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工作;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八)管理、协调、指导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拟定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九)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江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和一个稽查大队:

  (一)办公室(法制科)

  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信访、保密、安全保卫和会议组织;组织宣传和通讯报道工作;负责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协助做好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工人等级考核工作;负责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0511-83177131

  (二)质量管理与监督科
  负责辖区内质量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进行监督;协助组织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组织查处违反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受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申诉和举报工作;负责“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11-83177127

  (三)食品生产监管科
  负责辖区范围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511-83177127

  (四)标准计量科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并管理其备案工作;监督检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组织重要标准的宣传贯彻;组织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组织指导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工作;协助组织对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对商品量的计量监督。
  联系电话:0511-83177129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并负责辖区内其使用登记;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协助组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有关事故上报,参与对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有关的信息、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511-83177128

  (六)稽查大队
  依法对镇江市城区生产和流通领域的法人、公民和其它组织违反质量、计量、标准及生产许可(准产)证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接受产(商)品质量投诉、举报、咨询及处理工作。具体包括: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生产及销售产品质量、商品量、实施制造、修理许可证及进口的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对伪造或冒用产品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对监督抽查中被判定的假冒伪劣产品,对生产、销售、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进行稽查和行政处罚;对有关组织、企业消费者举报的假冒产品进行专项打假。
  联系电话:0511-83177126

[ 加入收藏 ] [ 打印此文 ] [ 关闭 ]
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版权所有 镇江市人民政府 镇江质量技术监督局
©Copyright 2009 Zhenji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