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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质监局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0-08-31 稿件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近日,镇江质监局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全市质监系统食品生产安全 “三位一体” 监管工作机制。

   食品生产安全“三位一体”监管机制,即:有效整合“食品监管、检验检测、稽查执法”三个主要部门的职能优势,充分发挥纪检、监督、法制等部门协同作用,建立无缝隙的食品监管链条。根据职责分工:行政人员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工作,按照三分监管要求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稽查人员协助行政人员开展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或移交稽查支队处理;检验人员负责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的快速检测。

据悉,镇江质监局稽查支队和质检所将各抽调人员与食品处合署办公,归食品处管理;丹阳、句容由于企业数量大、行政人员少,将参照市局模式。其他三地根据食品监管实际,制定各自试行方案,重点加强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运行,根据需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三位一体”监管模式将于9月在镇江质监系统内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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