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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颁布 起重机械须每月体检
发布时间:2010-02-03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起重机械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为切实加强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与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设备事故。近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09),并于今年11日正式实施。该规则对起重机械使用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作出了明确的新规定,对使用登记和变更、日常维护保养提出了新要求。所有具备在用起重机械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规则要求使用单位在设备购置、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等环节中要选择有资质的单位,产品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关标准的要求,应当接受监督检验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应当建立健全起重机械使用管理制度,应当设立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等。

规则要求使用单位到使用所在地设区的市的质监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对使用证置存位置作了规定;规定设备停用、重新启用、过户、移装、报废等,必须到原登记发证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规则还要求使用单位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使用单位无能力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时,应当委托具有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的单位实施,而且必须签订相关工作合同,明确责任。

1-3月份,市质监部门将组织对全市1765家单位使用的近万台各类起重机械进行一次规则宣贯,指导企业规范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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