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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承诺内容:
1、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按国家检定规程、规范操作,特约维修单位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做到随喊随到,提供24小时服务。强检(重点)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做到有求必应,快检快修;本局没有建标的计量器具,提供咨询服务,帮助联系检修单位;送检的计量器具一般3天内检好,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2、企业标准备案。凡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日办理;企业需要制定产品标准,自签订委托书之日起,一般情况下15日内完成;对技术要求高、难度较大的产品标准1个月内完成。
3、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本局质检机构具备检验能力的,必须受理,并在10内出具检验报告;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向用户推荐有关法定检验机构检验。
4、投诉受理。24小时接受投诉和举报,接到投诉后,7日内作出处理、移送或者不予处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者;本市范围内的一般性投诉,15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者(情况复杂,涉及外省、市,需对实物质量进行检验的除外)。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违法行为的举报,并根据案情及时立案查处。
5、证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准用证),接到申请后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10日内发证;代码证书,手续齐备的随到随办;商品条码,正常情况下,1个月内办理。
6、免费服务。免费为集贸市场提供在用计量器具的现场检定、为企业提供WTO/TBT知识的咨询、为企业建立"质量档案"、为企业提供标准的查询服务。
7、其他。新办企业两年内减半收取产品委检费用;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的半年内不再重复检查;首次轻微质量违法免除行政处罚,帮助落实整改。24小时提供锅容管特事故隐患的服务处理。
二、 违诺责任
发生违诺行为,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听取批评意见并赔礼道歉,免收(或退还)已收费用;超承诺时限一周以上的,按已收费用的2倍给予赔偿。
三、 投诉与监督
为更好地履行上述承诺,本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社会各界的投诉。
投诉电话: 8323079 8339665
举报电话: 1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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