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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国际标准验收工作程序
一、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办法》、《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管理办法(试行)》
二、受理范围
镇江市区所属企业。
三、采标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申请。
2、采标验收资料:
(1) 采用国际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文本(企业标准或采标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 国际标准现行性确认报告(国标、行标采标可免);
(3) 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技术水平对比表;
(4) 采标计划规定的测试单位的测试报告。
四、采标验收程序
1、企业申请并填写《江苏省采用国际标准申请(验收审批)表》。
2、企业将填写的申请表及验收资料送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3、市局标准化处组织采标验收组现场验收。
4、验收合格者,企业填写《江苏省采用国际标准申请(验收审批)表》一式四份,报江苏省镇江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签署意见后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确认。
五、采标标志申请
企业产品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通过验收者,填写《采标标志备案上报材料》一式四份,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备案,并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即可使用采标标志。
六、工作时限
企业正式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资料之日起,7日内完成
七、收费标准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规定收取采标公告费。
八、办事地点
受理部门:局标准化处
联系电话:523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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